季某某系某设备公司职员,自2021年9月进入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于2022年9月终止,每月工资7500元。由于疫情原因,自2022年4月起,季某某所在的小区被封控实行闭环管理,使得季某某无法正常上班,季某某及时向公司提交了封控证明,但公司以封控期间季某某未提供劳动为由未支付4月份的工资。
2022年5月某日,某设备公司表示,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继续经营,遂要求与季某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没有经过季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与季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季某某表示,公司的行为违法,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并补发4月份的工资。
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2022年6月某日,季某某向某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希望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调委会受理上述纠纷后,立即派出调解员开展工作,分别向季某某及某设备公司了解情况。经了解后得知,由于上海疫情影响,自2022年4月1日起上海实行全市封控,季某某所在的某设备公司也处于静默状态,季某某无法正常上班,公司停发了季某某4月份的工资。直至5月,某设备公司要求与季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产生争议。季某某表示,是疫情原因而不是自己个人原因导致不能上班,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经过多次与公司协商仍不能解决,季某某主张公司需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某设备公司负责人王某则称,与季某某签订的合同即将到期,季某某也因为疫情被封控在小区内未能正常来上班,公司因为亏损才不得不与季某某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调解员听取了季某某与某设备公司双方意见后,收集了相关资料,调查核实了事件经过,并进行法律检索。经过核实案情和分析双方的矛盾焦点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对于设备公司在封控期间停发季某某工资的行为,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疫情期间,公司不能以疫情为由停发员工的工资,公司应当向季某某补发工资。
对于设备公司以疫情经营不善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以疫情经营不善为由与某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与该名劳动者协商解除,若不经协商直接解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季某某在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经济补偿金额应为季某某1个月的工资,该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可计算得出对应的经济补偿金为7500元,赔偿金的金额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季某某可以主张获得的赔偿金额为15000元。
某设备公司王某听了调解员的说理释法后,表示认可,也充分认识到了公司做法的不当之处,愿意补发季某某4月份的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但希望季某某能适当降低赔偿请求。经过王某某与季某某的协商,季某某同意在已经计算出的金额基础上做出让步。至此,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与劝解,纠纷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季某某与某设备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
1.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5月某日解除;
2.某设备公司当即向季某某支付4月份的工资7500元;
3.某设备公司一个月内向季某某支付12000元的赔偿金。
4.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事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某设备公司已按约向季某某支付了上述钱款,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在本案中,双方的矛盾争议焦点在于,由于疫情封控,季某某无法离开小区正常上下班,公司停发封控期间的工资是否合法,以及公司提前与季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通过释法明理向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在封控期间,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同时以疫情经营困难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疫情进入常态化以后,此类劳资纠纷案件激增,调解宗旨是既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调解员应该始终保持中立地位,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劳资双方介绍政策、解读法律,平衡双方诉求。在调解过程中积极释法说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楚明确纠纷责任归属,但同时考虑到情理,在事实认定准确、法律判定明确的情况下,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终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