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系某镇某居民区某号楼的居民,某物业公司系沈某居住辖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单位。2022年9月中旬,因遭遇台风严重影响,沈某所居住楼房的电梯因房顶部积水渗入,造成电梯机械设备损坏,经物业公司现场勘查发现,是由于沈某在电梯房顶部擅自搭建木质扶梯、木质围栏、堆积泥土,种植了约10平方米蔬菜,经台风暴雨冲击,有大量的泥土阻塞了电梯房顶部排水管道,致使渗水至电梯,造成电梯控制板等机械设备损坏。经物业公司请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维修,花去修理费22000元。物业公司认为,沈某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沈某一家拒绝,双方经所在地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协调无果后,请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调解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征得双方同意并展开调查。调解员首先向先前参与调解的人员了解情况:沈某在该电梯房顶部擅自搭建木质扶梯、木质围栏、堆积泥土,种植约10平方米蔬菜已经有二年多,受此次台风降雨影响,造成电梯设备损坏,物业公司话费22000元修理费的情况属实。
某物业公司负责人金某反映,虽然沈某擅自种菜遇台风造成电梯损坏,但物业公司考虑到沈某系退休人员,经济收入不高,故与某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维修人员商量,调整了维修方法并大幅降低了维修费用,又同维修公司商议将实际维修费用26295元抹零结算,实际支付22000元,减少了4295元,因此实际发生的维修费22000元。沈某对此次故障有责任,应当赔偿给物业公司,且应及时清理掉其擅自搭建的扶梯、围栏、泥土等各类杂物。
沈某情绪激动,承认自己确实在电梯房顶部擅自搭建了木质扶梯、木质围栏、堆积泥土,种植了约10平方米蔬菜,但是主要原因是今年4、5月份受疫情影响,全家7个人被封控在室内生活,楼顶种植的蔬菜有效解决了全家的需求。他认为,此次电梯房顶部积水渗水造成电梯机械设备损坏与他家种植蔬菜没有关系,可能是由于其他业主将破旧的泡沫等垃圾扔在电梯房顶部而阻塞了排水管道,因此其不同意承担电梯维修费。
调解员发现双方都各互不让步,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案分别做双方的工作。首先,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沈某在楼顶种植蔬菜已有二年多,物业公司从未劝阻过沈某的行为,若沈某某及其家人、其他人员因在该电梯房顶部种植蔬菜、玩耍等原因发生意外伤亡、高空坠物等事故,物业公司难以免责。由此可见,物业公司自身也未尽到物业管理责任,依法也应承担部分维修费用。听了调解员的分析和劝说,物业公司负责人金某表示,物业公司确实也有一定的责任,愿意通过本次调解处理好与沈某之间的纠纷,并愿意尽快采取措施处理杂物。
随后,调解员又向沈某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沈某在电梯房顶部擅自搭建扶梯、围栏、堆积泥土,种植蔬菜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沈某及其家人或其他业主在该电梯房顶种植蔬菜、玩耍时发生意外伤亡、高空坠物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外,经询问维修人员,电梯房顶部排水管道均系泥土阻塞,并未发现泡沫等杂物,且泥土均来自沈某的菜地,因此电梯房顶部形成积水渗至电梯机房内导致电梯机械设备损坏与沈某种植蔬菜有直接因果关系,沈某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勇于承担责任。经过劝说,沈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种菜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愿意赔偿物业公司5000元,并及时处理掉扶梯、围栏、泥土等所有杂物。
在双方形成基本共识后,调解员再次召集双方“面对面”开展调解,物业公司对沈某在房屋顶上种植蔬菜解决了疫情封控期间生活困难问题表示理解,但希望沈某停止种菜行为,如果生活上有困难可以及时向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提出,考虑到沈某是退休人员,此次事件也并非故意,物业公司愿意承担部分修理费用,但希望沈某能增加数额至12000元。沈某表示要与家人商量。经过一天的冷静,沈某答复调解员表示愿意赔偿10500元。物业公司表示,为早日结束纠纷,使双方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维护好与业主关系,愿意接受此赔偿数额。
【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协调下,某物业公司与沈某达成了一致,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如下:
1.某物业公司承担修理费用11500元;
2.沈某承担修理费用10500元,于调解之日一次性支付给某物业公司;
3.沈某于调解之日起三天之内处理掉电梯房顶部上的扶梯、围栏、泥土等所有杂物。
协议签署后的第四天,经调解员回访了解到,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都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在社区生活中,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纠纷,业主在居住的房屋顶上违章搭建棚舍、堆放杂物、饲养禽兽、损害房屋结构等行为比比皆是,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社区安定。对此类纠纷,调解员应当依法评估物业方是否存在失职行为,同时劝说业主不做有损公共利益、他人健康和安全的行为。本案中,调解员准确把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规范、公正、合理”的调解工作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双方快速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