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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6°c 2024-12-29
导读:婚姻家庭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什么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1、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形。2、诉讼离婚,适用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提起诉讼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什么

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什么

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

1、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形。

2、诉讼离婚,适用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提起诉讼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举例说法】

张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后因感情不和,张某决定离婚,李某不同意。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提供了李某长期赌博且屡教不改的证据,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王某与赵某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居,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进行了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鉴于双方已分居满两年,符合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律师点评】

在离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像上述案例中,能够提供对方存在恶习且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有效证据,对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法院会依法依规进行审理和调解,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时,应理性面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离婚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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