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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王某某与何某甲等四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779°c 2024-08-02
导读:因财产分配问题,特别是拆迁利益分配问题引发的赡养老人纠纷,在当今社会多发、频发。本案能够圆满调解成功,得益于调解员调解技巧方法、对人物性格的剖析和相关的法律知识运用有机结合。一是利用调委会调解员人熟、情况熟的优势,从母子、兄弟亲情角度出发进行劝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促进了家庭和谐。
【案情简介】

王某某系天津市津南区某镇某村村民,其育有四个子女(长子:何某甲;次子:何某乙;三子:何某丙;长女:何某丁),王某某的老伴已故,其生前名下有一处房产,拆迁安置计70平米。因其所在的村面临拆迁,王某某的三个儿子针对这套房的拆迁补偿均想自己能多分。自有拆迁消息以来,三兄弟经常对着老母亲王某某和何某丁游说,逼着母亲王某某表态。老太太无法平衡四个孩子之间的关系,迟迟未决定拆迁房产和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三个儿子对自己的母亲有了意见,竟然和老母亲少了往来。女儿何某丁对兄弟三人不考虑自己的思想也有了看法,和母亲说,自己也要分一部分。王某某伤心不已,开始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问题。遂来到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要求对房产以及拆迁后自己的住房、养老问题及百年之后所剩的养老保险退额的归属问题提前进行分配,并提交了调解申请书。调委会当即受理了王某某的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老人处于独居状态,在疫情小区封控时,就多次打电话要求调委会开展调解。但调解员联系其子女时,王某某的四个子女认为这是家庭内部矛盾,外人不能插手干涉,断然拒绝调解。调解员多次给老人打电话进行安慰,告诉老人别着急,疫情过去就帮老人解决问题,做其儿女的思想工作,纠正其错误行为。小区解封后,调解员立即着手进行调解工作。

因兄妹四人之间彼此均有意见,不愿意坐到一起。调解员首先赶到老大何某甲家中做其工作。在与其闲聊家常过程中,首先刻意不触及调解话题,只是叙述关于孝德的故事典籍,对其过去孝敬老人,友爱兄妹的行为表示赞赏,从侧面巧妙化解何某甲排斥调解的情绪。聊到最后,调解员劝何某甲,作为长子,是这个大家庭的顶梁柱、领航人,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在调解员的耐心的工作下,何某甲渐渐放下了抵触情绪,不但自己欣然接受到调委会调解,还劝说了自己的兄妹们一起到调委会现场接受调解。

调解中,何某甲表示:作为老大,这几年已尽到赡养义务。母亲生活起居平时主要由其夫妻俩细心照顾,老二身体不好,平时仅能照顾自己,老三时不时接济一下母亲,所以他应该得多分一些。老二认为自己虽然身体不好,但该做的一样没少,且自己条件较差,理应被照顾一些。老三则认为自己是最小的,照顾老人平时也不少出力,怎么分都不能少了。大女儿表示,本来没想着分家产的事儿,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就行,没想到为这点事闹得这么难看,三兄弟平时提都不提作为女儿的她也有继承权,认为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己心里不痛快,也得按法律规定的份额分一份。四人互不服气,相互指责,现场气氛紧张。

调解员指出,要想好好的解决问题,大家要心平气和来讨论,吵闹解决不了问题。控制好了现场气氛后,调解员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对老人的子女进行了批评和教育。

首先,调解员讲道,像儿子理所应当继承父母所有财产、“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的封建观念是错误的,兄妹四人一样都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无论儿子女儿,如果不尽赡养义务,在继承遗产时法律规定要少分或不分。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何况,老母亲还健在,就因急着分割财产闹得家里不安宁,这是给老母亲心里添堵。

其次,从情和理层面来讲,以前兄妹四个关系很好,一家子和和乐乐,村里人十分羡慕。为了拆迁的利益,置血脉亲情于不顾实在得不偿失。老母亲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盼望着兄妹四人和好如初,自己能够安享晚年。面临拆迁,老人留下的财产不管分多分少,他们都应该心存感激,如果父亲母亲没有这套房产,他们一样也要尽赡养义务。现在四个儿女应考虑如何更好地尽孝,赡养老人,为老人营造安享晚年的家庭氛围,而不是因为分割房产让兄弟反目。四个儿女的行不为仅让老母亲寒心,而且为自己的下一代做了不好的榜样,作为儿女应该感到羞愧。

调解员说到此处,王某某止不住地落泪,表示看到兄妹四人闹成这个样子,自己活着都没意思。兄妹四人这时也都认识到了各自的过错,纷纷对老母亲表达自己的歉意,都表示愿意各自退让一步,好好协商解决。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拆迁六区某排某号的一间平房的安置面积合计为70平方米,房子的拆迁安置利益对应分配如下:何某甲分得41平方米,何某乙分得9平方米,何某丙分得20平方米。何某丁自愿放弃以上70平方米拆迁利益的分配权。

2.待该村拆迁后,王某某的住房由长子何某甲提供。王某某百年之后养老保险退额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

3.以上条款内容王某某、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丙、何某丁五人均无异议。 此协议一式六份,当事人每人一份,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在后期的回访中,王某某表示,现在家里再没有发生纷争,兄妹四人也和好如初。

【案例点评】

因财产分配问题,特别是拆迁利益分配问题引发的赡养老人纠纷,在当今社会多发、频发。本案能够圆满调解成功,得益于调解员调解技巧方法、对人物性格的剖析和相关的法律知识运用有机结合。一是利用调委会调解员人熟、情况熟的优势,从母子、兄弟亲情角度出发进行劝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促进了家庭和谐。二是调解员注重言辞表达方式,将古代孝德典故,转化为贴近百姓生活的小道理,从心理上拉近了与当事人的关系,让其接受了调解,同时,弘扬了团结友爱,孝老爱亲的传统家庭美德,为调解成功打下了基础。三是调解员熟悉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角度,纠正当事人对出嫁女儿无家庭财产继承权的错误理念,为成功化解纠纷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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