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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依法不予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285°c 2023-10-11
导读:李某某于2019年9月19日到云南省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称其之前将房屋租给杜某使用,并签订房屋租用协议,租用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现杜某不仅不再继续租用房屋,还损坏屋内设施,将屋内瓷砖、房门等物品敲坏。李某某认为杜某违约,还无故损坏屋内设施,但自己无钱请律师代理,需要请求法律援助。
【案情简介】

李某某于2019年9月19日到云南省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称其之前将房屋租给杜某使用,并签订房屋租用协议,租用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现杜某不仅不再继续租用房屋,还损坏屋内设施,将屋内瓷砖、房门等物品敲坏。李某某认为杜某违约,还无故损坏屋内设施,但自己无钱请律师代理,需要请求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李某某不符合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其申请房屋租赁纠纷代理也不属于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2019年9月19日,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具了因李某某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书。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对其所涉相关情况给出法律意见,告知其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可以自行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并对需要提交什么法律材料予以告知说明。

【不予法律援助原因】

李某某没有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其所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故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19年9月19日向李某某出具了《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决定通知书》。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规定,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下列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九)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

第九条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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