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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与李某某等人邻里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691°c 2023-10-10
导读:2016年6月16日,在东城区某街道某社区,发生一起民事纠纷。居民李某某有一间17平方米大小的承租公房,转租给了10名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据邻居刘某某反映,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破坏了居民安宁干净的生活环境:开关房门响声很大、深夜喝酒打牌,影响院内居民休息;在院门口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居民通行;在院内随意倾倒处置垃圾导致下水道堵塞,严重污染院内环境和安全。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16日,在东城区某街道某社区,发生一起民事纠纷。居民李某某有一间17平方米大小的承租公房,转租给了10名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据邻居刘某某反映,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破坏了居民安宁干净的生活环境:开关房门响声很大、深夜喝酒打牌,影响院内居民休息;在院门口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居民通行;在院内随意倾倒处置垃圾导致下水道堵塞,严重污染院内环境和安全。

刘某某及另外几个居民找到了李某某和租户,请他们约束自己的不良习惯和行为,但对方只是口头答应,实际仍旧是我行我素。由此,院内的居民找到某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

社区调解主任获悉了纠纷的详细情况以后,经过分析得出,这起纠纷的焦点为:租住公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生活上的不良习惯,严重地影响到院内其他居民的生活,个别行为甚至威胁到院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多次提醒仍然不改正。

【调解过程】

社区调委会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召开了调解员会议,围绕矛盾焦点,进行了分析:首先,公房承租人李某某擅自将房屋转租给外来务工人员,违反了本市公房管理规定中“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的规定。其次,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市有关群租房整治的规定。根据本市关于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规定,人均租住的房屋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李某某的公房面积仅有17平方米,却住了10个人,每个人的居住面积仅有1.7平方米。

根据这些情况,调解员确定了坚持依法调解的思路:第一,告知李某某,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劝其立即改正;第二,将刘某某及院内居民的诉求,告知租住李某某房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并向其讲明租住群租房的种种不利因素,劝他们集体退租。由于涉及的当事人较多,社区在制定调解方案时,采取了谨慎的态度。调解员兵分两路,分别去找李某某和外来务工人员,看看他们本人对自己行为的态度,若是态度积极,则立即把双方召集在一起,与居民赵某某签订调解协议,若是态度消极,借故推托,则还要分别做工作。

当社区调解主任找到李某某,说明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要求其立即改正时,李某某向调解主任抱怨道:“我们家现在生活很困难,我和我儿子两人现在都没有工作,我丈夫早就去世了,我现在就是靠租房收入来过活,我要是不租房了,难道我得喝西北风啊。再说了,公房转租转借的又不是我一家,法不责众,凭什么只盯着我啊。至于这些租住我房间的人,他们有些不文明行为,我说说他们就行了,不必大惊小怪。”

另一路调解员去找租住在李某某家的外来务工人员,了解到他们当中很多人互相根本不认识,都是经过李某某朋友的介绍,才来租住的。房间中搭着上下铺,由于多人居住,气味很难闻,各种电器的电线凌乱交织在一起,安全隐患非常大。在与他们交谈的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他们的收入很少,家里大都较困难,为了省钱,才租住到这个小的房子。这些租住人员普遍反映:“离打工的地方近,房租便宜,安全问题没太考虑过。”

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李某某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对行为的违法性质和责任后果缺乏认识。而租住李某某房屋的外来务工者,受自身诸多因素的影响,极不情愿退租,虽然租住这样的房子有很多不利。

于是,社区调委会给双方分头做工作。首先找到李某某,告知其先前的想法是错误的。她所看到的一些现象的确客观存在,但不能作为违法行为的理由。听了调解员的详细分析,李某某表示一定要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且以后还要努力学法,不让违法所造成的悲剧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而对于租房的外来务工者,另一路调解员根据先前的陈述,逐条分析利害关系,告诉务工者们:如此恶劣的居住环境不利于他们健康的生活,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损害,也对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听了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地分析和劝导,这些年轻的小伙子都表示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不再为了省钱而租住这种违法的群租房,而且以后要特别要注意自己的生活小节,多考虑周围邻居的感受。

【调解结果】

由于调解员先前的说服教育工作已经在双方当事人心中得到共鸣与认同,社区调解主任便将李某某与租房人员召集在一起进行协商。最终,李某某与居民赵某签订调解协议,协议如下:一,李某某自己搬回来住,不再出租自己的公房。二,租住李某某公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同意退租,在离开之前,将琉璃寺17号院打扫干净,同时,将所有杂物彻底清理掉。三,所有退租人员保证以后不再违法租住房屋。另外,李某某和租房人员还一再表示,以后一定要多学法,多用法,避免因图一时之利,造成自己终生的不幸。

【案例点评】

本件调解案例,虽然只是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但是,涉及人员比较多,处理不好会升级为较大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委会考虑到,若是将双方冒然召集到一起,很可能产生一些不良效果,不仅不能解决纠纷,而且还会适得其反。于是,调委会采取情理法并用的策略,分别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并告知其行为的危害后果。在强大的说服力下,李某某和承租人最终能从长远的角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并自觉自愿地接受了社区调解员的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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