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某日23时许,镇雄县居民邓某驾驶自己的微型小货车运送一车食品至某社区。小货车行至某村组路段时,与朱某驾驶的小客车迎面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朱某车上还有其母宋某,由于当晚宋某突发疾病,朱某当时正驾车将宋某送往医院治疗。事故造成当事人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其中,邓某的车辆前部受损较为严重,两车驾乘人员均未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对现场进行了保护,邓某协助朱某将其母亲送到某镇中心卫生院,待朱某家属到院照看老人后,双方返回事故现场。邓某坚持认为,自己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事故全部责任系因朱某违章超速行驶所致,应由朱某承担全部责任,并要求朱某赔偿自己8000元;朱某认为邓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不愿赔偿。双方僵持不下,久拖未决,双方主要亲属陆续赶到事发现场后,场面一度混乱,双方产生激烈的言语冲突,无奈之下,邓某拨打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电话,申请对此次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调解员认真听取邓某的陈述并作了详细记录后,认识到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关于“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的规定,属于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纠纷,也属于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随后,调解员拨打当事人朱某的电话,告知邓某已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询问邓某是否愿意接受调解,获得邓某的肯定回答后,调委会立即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查看现场。
调解员到现场后,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希望调委会尽快帮助解决纷争,都不愿意将事态扩大,也不愿意走其他司法程序,调解员遂就地对朱某和邓某展开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朱某承认自己因送母亲到医院看病,心情急迫,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拐弯处未减速也来不及刹车,因此撞上邓某的小货车,对自己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过错、负全部责任无意见。但朱某提出,因个人经济原因,无力承担邓某要求自己支付的8000元赔偿款,只愿意赔偿邓某1000元经济损失。
随后,调解员调查了解到,朱某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朱某父亲早亡,母亲将其和另外五姊妹拉扯长大,朱某结婚后生了三个孩子,小女儿脑瘫,妻子在小女儿未满周岁时便离家出走,现由朱某自己一个人承担家庭重担,其本在昆明打工,因母亲生病,三天前才回家探望,事发当晚是因驾车送母亲去医院看病,心急如焚超速驾驶,导致交通事故。
在全面了解纠纷事实和当事人情况后,调解员决定采取“情理交融法”调解该起纠纷。
首先,调解员充分肯定了双方在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并进行妥善处理的举措。随后,调解员对朱某进行普法教育,告知朱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其超速行为造成事故给邓某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调解员告知朱某,邓某车辆损失严重,应当实事求是地计算赔偿金额。经过调解员耐心地对朱某明理析法,朱某表示一定正确面对事故。
接下来,调解员对邓某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帮助朱某将其母亲背到某镇卫生院的善举予以了赞赏,同时耐心劝慰邓某,小货车虽然受到损失,耽误了其送货时间,但所幸双方均未受伤,是不幸中的万幸,且双方系邻居关系,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希望邓某能考虑到朱某家庭情况的困难性和特殊性,考虑到朱某母亲急需用钱治疗的现实,在赔偿方面尽量提出一个朱某能承受的合理金额。
经过调解员的不断劝说,邓某最终提出,只要朱某赔偿2800元即可。朱某听后,激动表示感谢邓某的谅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开导下,双方真诚交流,协商了赔偿款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朱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2.朱某自愿一次性赔偿邓某车辆损失费用2800元;
3.邓某放弃其他赔偿请求。
朱某当场向邓某支付了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彼此谅解,冰释前嫌,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本案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本案中,双方在赔偿费用的额度上产生了争议,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本案难点不在于分清责任和是非,真正的困难在于双方家庭均各有各的困难,为调解工作添了不少难处。调解员充分体谅双方的困难,在双方之间反复奔走,用耐心、细心和热心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注重一个“情”字,是本案调解成功的诀窍。
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调解过程中,沟通的技巧和能力显得尤为重要。矛盾纠纷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员所讲的法、理、情是调解成败的关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坦诚中肯、公正评判、情理交融,慢慢让双方打开心结、降低诉求,最后促成了协议的达成和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