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王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多本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用于非法活动。后被警方查获,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张某长期从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勾当,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最终,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需要明确区分买卖的证件是真实的还是伪造变造的,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量刑的轻重。同时,对于犯罪情节的认定也至关重要,情节严重与否将决定适用不同的刑期幅度。当事人在面对此类指控时,应积极配合律师,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辩护理由,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在审理过程中,也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判断证据,确保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