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林某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林某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966°c 2024-07-05
导读:本案是劳动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劳动者在工作中往往处于弱势群体,由于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的缺乏,导致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很好地保留相关证据,给维权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本案中,林某在网络平台应聘,找到工作后受限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未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权益遭到严重侵害
【案情简介】

本案受援人林某在网上BOSS直聘上应聘工作,入职德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工作地点在福州大利嘉城,工作岗位是工程师,月工资标准为底薪5000元,入职后,公司没有与受援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受援人有在微信上提出离职,原因是公司对于验机扣费标准没有明确,对公司随意克扣工资感到不满,因此来到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福建海江律师事务所林洪律师为林某了解案情,林律师接受指派后会见了林某,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签订授权委托书,并向其了解案情及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认为本案诉求明确,案由清晰,当即准备了立案相关材料后就向省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克扣申请人的工资;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

审理过程中,经省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精神,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德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向林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3个月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7000元;2、德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上述款项,林某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照年利率15.4%标准计算违约金;3、调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人林某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德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用人单位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从律师接受指派到省仲裁委调解,仅耗费5日。

【案件点评】

本案是劳动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劳动者在工作中往往处于弱势群体,由于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的缺乏,导致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很好地保留相关证据,给维权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本案中,林某在网络平台应聘,找到工作后受限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未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权益遭到严重侵害,好在受援人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将纠纷处理引入法律途径,最终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援调对接,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快速调解结案,让受援人获得了应得的赔偿金,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充分凸显了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