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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赵某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予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43°c 2024-04-29
导读:2022年11月23日,赵某华(女)来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问题,并提出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当天值班的律师耐心接待了咨询人,并了解情况如下: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23日,赵某华(女)来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问题,并提出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当天值班的律师耐心接待了咨询人,并了解情况如下:咨询人赵某华向朋友介绍投资雷达币,其朋友投资雷达币后一直由咨询人管理、操作,后雷达币贬值,朋友告知让咨询人赵某华撤资,咨询人赵某华未撤资造成朋友财产损失,现在朋友起诉咨询人赵某华要求赔偿,咨询人现在想要申请法律援助,解决此问题。

经我中心审查后,认为咨询人赵某华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法定事项范围且每个月有较高的工资收入,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经过向咨询人赵某华讲解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后,咨询人赵某华表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对于咨询人赵某华现在所面临的情况,法律援助律师给予了法律意见。根据咨询人赵某华的陈述,赵某华未按照朋友的指令撤资,具有过错责任,但其朋友很快就知道咨询人未按照其意思表示撤资,其可以委托他人去撤资但却没有,所以其朋友也有过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决赔偿数额。咨询人赵某华认可了律师的法律意见并表示了感谢。

【不予法律援助原因】

不符合法定事项范围且经济状况较好,不属于经济困难群体,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综上,赵某华不符合《法律援助法》中规定的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不能为其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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