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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钱某与杨某等人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428°c 2024-04-17
导读:2022年2月某日,某小区某单元楼的钱某在出租房中不小心引发火,此次火灾使本楼的住户受到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钱某的妻子和儿子在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来处理火灾善后事宜。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某日,某小区某单元楼的钱某在出租房中不小心引发火,此次火灾使本楼的住户受到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钱某的妻子和儿子在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来处理火灾善后事宜。因涉及的户数较多,同时也为了尽快解决该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主动帮助钱某及受火灾影响的杨某等人进行调解,处理火灾后相关事宜。

【调解过程】

当事人同意调解后,调委会迅速组织调解员介入调解,考虑到火灾事发突然且案情重大复杂,部分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尚未掌握,调解员及时与辖区派出所、消防队取得联系,询问火灾发生原因及案件情况。调解员在获取到派出所的相关卷宗材料并仔细翻阅后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开展现场调解工作。

调解伊始,钱某一家感觉闯下大祸,情绪都十分悲伤,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难以顺利开展。调解员耐心安抚钱某家属情绪,待其情绪稳定后才继续开展调解工作。因此次火灾事项受牵连的户数较多,调解员决定按照轻重缓急的方法进行调解。首先调解员找到了钱某租住房子的房东杨某,杨某称,自己是装修好房子以后出租给钱某,现在由于发生火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且房屋的主体结构也有可能受损,此外,由于发生了火灾,今后房屋的出租或者售卖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坚决要求钱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调解员表示,在厘清事情经过后,一定会让过错方依法承担责任。至于房屋承重主体结构有没有受损,会有专业机构上门进行勘测和评估,应以专业鉴定意见为准。调解员找到钱某一方询问他们的想法。钱某妻子告知调解员,因为钱某的不当之举导致的火灾波及到10多户人家,巨额赔偿费用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调解员告知钱某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发生火灾后,应当根据每家每户的损害情况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赔偿金额,对于具体价格存在争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委托鉴定部门进行估价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调解员协调,钱某方愿意赔偿房东杨某房屋的维修费用包括软装和硬装共计16万元以及房屋因火灾贬值费用15万元,共计31万元。纠纷双方对该赔偿数额表示同意。解决了房东杨某的赔偿事宜后,调解员继续与其他受火灾影响住户协调沟通。

调解员了解到,103室居住了一位高龄独居老人陈某,事发之后,调解员及时安抚陈某的情绪。103室陈某家属告诉调解员,她刚刚把房子重新装修了一下,家具全新,这一把火把家里刚刚新装的大门、窗户都熏坏了。家具和衣橱里的衣服也都熏坏了,因此他们提出了较高金额的赔偿金。调解员劝说陈某家属,大家都不希望发生这个事情,钱某家人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居委及调委会处理事情,说明钱某家人高度重视,也非常希望可以和大家进行友好协商。陈某家人表示,陈某已经是90岁高龄老人,身体不好,陈某万一没有从火灾现场逃出来,后果不堪设想,到现在一家都惊魂未定。况且家里被烟熏,老母亲也没有办法居住。调解员听后,及时安抚陈某及其家属的情绪,表示幸好有惊无险,鉴于钱某的态度比较好,希望陈某及其家属能够适当让步,互谅互让。此外,由于该起事故涉及的住户较多,如果赔偿金额过高,钱某无力负担,那么即使通过诉讼的途径,也很难立刻得到赔偿金额,并且会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听了调解员的分析,陈某家人表示同意降低赔偿标准,并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

因火灾事宜波及到的户数比较多,调解员采用逐个沟通的方法,向受损害的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向他们传达了钱某的态度。由于各家的受损情况都不尽相同,调解员深入各家各户实地调研,认定损害范围,并根据相应的损害凭证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帮助双方依法合理的确定了赔偿金额,得到了各位当事人的认可。最终经过多番沟通协商,各受损方都与钱某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协议。

【调解结果】

经调解,在调解员不懈的努力及钱某家属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调解工作,并分别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钱某赔偿房东杨某房屋的装修费用包括软装和硬装共计16万元和房屋因火灾贬值费用15万元,共计31万元;

2.钱某按照约定赔偿陈某等其他几户受损方共计13万元;

3.补偿款在协议签订后的7日内由钱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相对人,纠纷当事人之间今后无涉。

协议经钱某和其他住户双方签字确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生效。经过回访,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案例点评】

秋冬季节,无论是天干物燥的北方,还是阴冷潮湿的南方,居民用火用气用电都明显增多,给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带来了挑战。

因此次是由火灾引起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纠纷,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快速地稳定群体情绪。突发事件中的群体性纠纷很容易暴发冲突,具有规模大的特点,因此,在调处的初期,需满足他们一定的条件,安抚他们的心情,让矛盾尽可能冷却;二是确定责任人。用最快的时间确定矛盾纠纷中的过错方,可以节省纠纷调处的时间,同时这也是将调解工作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遇到过错方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可以想办法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这种情况的调解工作就重点以引导为主;三是分化群体。对群体性纠纷中的人群需做细分,例如以他们对矛盾作出的反应来区分,一般分为激进、理智、淡然三种,进而确定不同群体的调解策略,分别进行调处。

本案难点在于,波及的户数比较多、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调解员先从损失最为严重的几家着手进行调解,然后再调解损失较轻的几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沟通跟进下,一起群体性的火灾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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