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江苏省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叶某某等90人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省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叶某某等90人提供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797°c 2024-01-02
导读:叶某某等90人系来自江苏、湖南、贵州等地的农民工,他们于2014底到位于江苏省海安市开发区的某家具公司从事水电木工等工作。家具公司从2015年开始处于半经营状态,对外负债连续增加,截至2018年5月,已拖欠90多位职工高达240万元左右的工资。
【案情简介】

叶某某等90人系来自江苏、湖南、贵州等地的农民工,他们于2014底到位于江苏省海安市开发区的某家具公司从事水电木工等工作。家具公司从2015年开始处于半经营状态,对外负债连续增加,截至2018年5月,已拖欠90多位职工高达240万元左右的工资。后家具公司因投资者陈某无力继续经营而被迫歇业,陈某躲债外逃,只留一名亲戚与职工周旋。部分职工于2018年5月下旬到开发区管委会集中反映,要求政府帮助处理拖欠工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引导众职工到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和寻求帮助,先后有十几批次共90名职工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认真接待和仔细梳理后,认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立即指派江苏伯策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同时援助中心成立专项工作组。

工作组与承办律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推进该案:一是做好众农民工思想缓和、情绪抚慰工作,给予他们必要的关心、理解、包容,承诺通过法律援助无偿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完整性;三是从初期40多名农民工选择合适代表,并积极通过各种社会途径通知其余50名职工申请法律援助,争取一次性整体解决家具公司拖欠工资事宜;四是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采取联动机制,争取为本案提供快速便捷服务;五是主动和市人社局、人民法院对接,就仲裁、诉讼事项提前做好必要的沟通。

在进行适当分工后,首先由承办律师和家具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希望能据此确定家具公司拖欠农民工人数、工资周期及报酬总额,这是本案的关键,然家具公司投资者陈某一直躲避不见。承办律师经多方打听了解到陈某的信息后,主动约见陈某到法律援助中心,倾听其苦衷。陈某因对外已负债累累,供应商四处逼债,甚至担心拖欠农民工工资会导致刑事制裁,因此而不敢回公司。通过承办律师耐心宣传、解释相应法律法规和解决本次纠纷的思路和想法,在取得陈某认可和信任后,陈某对拖欠9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予以认可,并同意在工资表上盖章确认。

由于农民工人数较多、拖欠工资数额庞大、职工手中证据缺失,为避免可能的虚假仲裁和诉讼,承办律师要求家具公司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工资表职工身份并签字,同时将各受援人信息录入并进行统计。据此整理仲裁申请文书及证据,交代表人签字确认。与此同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与相关部门进行互动,先后多次协调本案。针对家具公司资不抵债现状,一方面积极寻找财产线索并依法冻结,另一方面做好家具公司供应商催款引导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针对仲裁委提出的“本次劳资纠纷初期为40多人,现突然增为90多人,该案真实和合法性存在怀疑,不能排除部分民工和家具公司恶意串通稀释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嫌疑”的异议,法援中心和承办律师谨慎起见,针对性地补强证据。由于此时部分外地农民工已回老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联络各受援农民工,收齐银行卡工资进账流水账,并就每一位受援农民工工资表和银行清单核对,确保每一名受援农民工工资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针对90名农民工不同的身份属性,其中74名农民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集体劳动仲裁,另外16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则通过劳务合同的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审理,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给付受援农民工工资107.9万元、法院判决家具公司给付相应受农民工劳务报酬合计17.4万元。仲裁裁决、判决均已生效,承办律师及时接受委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这批农民工工资已部分执行到位。

【案件点评】

本案系一起人数众多、关系较为复杂、标的额较大的劳资纠纷案件。本案办理有一定难度。由于投资者外逃,受援农民工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使得案情难以查清,结案周期较长。法援中心采取工作组+专业特长律师联合办案的模式,从涉案法律风险规避、执行、维稳等多层次出发,形成较为科学的办案思路。案涉工作主要为证据收集、政府协同、利益协调、心理危机干预等,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亦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多次到涉案企业及开发区调查和协调,约见受援人10余批次。最终,经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相关政府等积极作为,本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化解了劳资纠纷,稳定了社会局面。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