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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与于某山林土地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776°c 2023-12-07
导读:某镇A村村民孙某反映,自己于1998年承包了村里136亩土地,同时签订了承包合同,期限30年。前几年被承包土地被B村村民于某占有使用,现想收回土地的使用权,遭到于某拒绝,希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他解决这一难题。
【案情简介】

某镇A村村民孙某反映,自己于1998年承包了村里136亩土地,同时签订了承包合同,期限30年。前几年被承包土地被B村村民于某占有使用,现想收回土地的使用权,遭到于某拒绝,希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他解决这一难题。

【调解过程】

经了解:孙某因前几年种植粮食不挣钱,加上承包的土地靠近B村,灌溉用水也不方便,孙某自动放弃了种植土地。为了不让土地荒芜,A村村委会于2012年将土地转包给了B村村民于某,但双方没有履行任何转包土地手续。2016年孙某又想要回自己承包的土地。

镇调委会调解员找到于某了解情况,于某很是抵触,不愿与工作人员多做交谈。工作人员为了进一步了解于某真实想法,找到了B村的调委会王主任,让他协助调解。通过王主任了解到:一是于某认为自己并没有主动承包土地,而是A村村委会的干部主动找到自己,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跟村干部也有口头协议,也有见证人,二是今年的粮食已经种上,现在归还土地自己的投入怎么办?为了方便种地于某还出资修了一条路,土地可以不种,但修路的投入谁来补偿?三是于某年初刚刚动过心脏手术,身体还处于恢复阶段,孙某每次找于某的态度都不是很好,所以于某坚决表示不愿意跟孙某谈此事。

(一)矛盾焦点的分析和调解思路

工作人员分析此案调解的重点应确认于某与村委会的土地转包协议是否有效。孙某的土地承包合同从1998年开始,期限是30年。中间孙某因为种粮赔钱等原因自己放弃不种了,村委会为了不让土地荒芜将土地又转包给了于某,但是双方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书面约定,而且并没有依照《土地承包法》履行任何手续,所以于某转包土地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而孙某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还在有效期内,所以土地应由孙某继续承包。

(二)调解方案和步骤

工作人员采取分别调解的方法,同孙某和A村村委会干部详细了解当初于某承包土地的情况。村委会承认在工作上存在失误,与于某的转包协议也只是口头形式,并没有长期转包的意思表示。现在引起这样的纠纷,村委会表示愿意出面和于某商讨此事。孙某也同意由村干部刘主任代表他和于某调解此事。针对于某提出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和孙某实地考察,于某确实出资在承包地旁边修了路,这条路也方便了生产,孙某以后耕种土地更加便利。对于地里已经种植的农作物孙某也同意给予一定补偿,双方在数额上需要进一步协商。

之后镇调解人员找到于某,从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入手,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内容对于某进行了讲解,于某和村委会之间的转包协议是口头协议,而土地承包合同是要式合同,因此在法律上得不到相应支持。同时调解员请来于某所在村的调委会主任和村里的调解员,共同做于某的工作,最后于某同意将土地归还给孙某。

(三)调解方法和技巧

一是采用了分别调解法。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人民调解前相处不够融洽,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有抵触情绪,能够接受调解已属不易,所以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让与本纠纷关系密切的村干部参与,减少当事人的反感情绪,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二是运用了抓主要矛盾的方法。在本案中如果严格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孙某、A村村委会、于某一些行为均与法律规定不符。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认为本案的重点就是确认村委会与于某的转包协议是否有效,通过法律和事实的论证,最终于某接受返还土地的调解建议。

三是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工作人员找到了于某所在村的调委会主任,通过他与于某的交谈了解于某真实想法,同时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力量做通于某的思想工作,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四)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调解结果】

双方对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又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1、于某将属于孙某承包合同的土地返还给孙某经营;2、孙某给于某3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关于土地承包流转的纠纷。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政策30年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法律对合法的土地流转予以保护,但法律上的土地流转内容,应包括承包土地权利和义务一并流转并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流转必须按法定程序来进行,对于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应该向当事人讲明法律。妥善处理土地承包流转案件有利于生产的稳定、农村社会的稳定,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本案中于某与村委会的转包协议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构成要件,因此转包无效。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利用当地政府及民调组织和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的力量参与支持调解,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纠纷。

综上,在调解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合理利用调解方法和技巧,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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