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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唐某死亡原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610°c 2023-11-14
导读:【案情简介】2021年10月9日,唐某在某省某公司工作过程中突然死亡。为明确唐某的死亡原因,唐某家属委托本鉴定中心对唐某尸体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鉴定过程】1. 检验方法:依据G

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唐某死亡原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9日,唐某在某省某公司工作过程中突然死亡。为明确唐某的死亡原因,唐某家属委托本鉴定中心对唐某尸体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鉴定过程】

1. 检验方法:

依据GA/T 148-2019 《法医学 病理检材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法庭科学尸体检验照相规范 GA/T 1198-2014》,《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 147-2019》,《法医学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规范GA/T 168-2019》,《法医学 猝死尸体检验规范GA/T 170-2019》,《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SF/Z JD0101002-2015》。

2.尸表检查所见:

男性尸体一具,发育正常,营养良。尸斑紫红色,分布于背部未受压部位,压之不褪色。尸僵存在于膝、踝关节。颈部、胸部及四肢可见腐败静脉网纹。

头面部:头部黑发,发长6.5cm。角膜重度混浊,不可透视瞳孔,双侧球睑结膜淤血,以右侧为重。双侧外耳道未见异常。鼻骨居中未触及骨折。鼻腔可见血性液体溢出。口腔内颊粘膜完整,舌位于齿列内。口唇皮革样化。右侧颜面部青紫肿胀。颅骨未触及骨折及凹陷。下颌骨正中可见长3.5cm陈旧瘢痕,局部凹陷。左侧额部在6.0cm×3.5cm范围内可见散在片状表皮剥脱伴结痂形成。

颈项部:气管居中。

四肢部:左侧前臂中段背侧可见表皮剥脱伴结痂形成,大小:2.5cm×1.1cm。左侧尺骨小头可见直径0.6cm类圆形表皮剥脱。中指近端指节尺侧背侧可见直径0.1cm表皮剥脱伴结痂形成。左手环指近端指节背侧可见两处表皮剥脱伴结痂形成,直径均为0.1cm。右手腕部可见医疗纱布粘贴。左侧胫前中上段可见青紫变色,大小:2.5cm×1.5cm,中下段可见浅表瘢痕,大小:1.5×1.0cm。双侧胫前可见散在色素沉着。

会阴及外生殖器:未见异常。

3.大体解剖所见:

常规纵行切开胸腹部皮肤,腹壁脂肪厚度3.0cm,腹腔内大网膜向上挛缩,大网膜表面可见较多脂肪浸润,胃肠呈膨隆状态,各脏器位置正常。胃内见淡黄色食糜,可见有形成分量约300mL,膀胱空盈。

常规冠状切开头皮,颅骨未见骨折。右侧额部头皮下出血,大小:12.0cm×9.0cm。

脑:1113g。脑膜暗红色,脑膜血管扩张淤血。大脑呈瘫软状态。大脑回平沟浅。脑各断面切开未见出血。

心脏:411g。心脏冠状动脉前降支管壁偏心性增厚,狭窄达Ⅱ-Ⅲ级。前降支远端局部走行于心肌实质内,长度为2.5cm。第一对角支管壁增厚,狭窄达Ⅳ级。冠状动脉右旋支管壁狭窄达Ⅱ级。双侧冠状动脉开口通畅,左侧开口直径:0.5cm,右侧开口直径:0.6cm。各瓣膜周径:主动脉瓣:7.5cm,肺动脉瓣:8.5cm,二尖瓣:11.5cm,三尖瓣:11.0cm。左室壁厚:1.6cm,右室壁厚:0.3cm,室间隔厚:1.8cm。

肺脏:左肺重633g,右肺重449g。右肺表面可见纤维组织增生包裹,上中下叶均萎缩,无法分清结构。肺脏断面富含泡沫状液体,质地较实,切面暗紫红色。双肺与胸壁广泛粘连。

胰腺:部分胰腺长16.0cm。胰腺质软,呈瘫软状态。表面浅黄色,切面浅紫色。切开未见出血。

肝脏:1748g。表面棕红色,被膜光滑完整,质软,肝缘锐利,切面呈棕红色,肝小叶结构清。

脾脏:298g。表面暗紫红色,质软,大小:14.5cm×12.0cm×3.2cm,切面暗紫红色。

肾脏:左肾重214g,右肾重201g。双肾表面紫红色,被膜光滑完整,切面暗紫红色,皮髓质界限清,皮质厚0.6cm。

余脏器检查未见异常。

4. 组织学所见:

脑:蛛网膜下腔血管扩张淤血,脑实质内血管扩张淤血伴周围间隙增宽,神经细胞尼氏体溶解消失伴周围间隙增宽。

心脏:冠状动脉管壁偏心性增厚,狭窄达Ⅳ级,增厚的管壁内可见均质粉染无定形样坏死物质及胆固醇结晶,心肌间质血管扩张淤血,心肌细胞嗜伊红染色增强,部分心肌细胞呈波浪样变性改变,心肌实质内散在灶状纤维组织增生,心肌实质内可见心肌细胞溶解性坏死。

肺脏:被膜局灶性增厚,肺间质血管扩张淤血,弥漫性肺泡腔内均质粉染水肿液,实质内散在炭末颗粒样物沉积。

肝:肝血窦扩张淤血,肝细胞内可见有脂肪空泡,余未见异常。

肾:间质血管扩张淤血,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自溶,并脱落入管腔,实质内散在肾小球纤维化,部分肾小球呈局灶性硬化改变。

脾:白髓散在,红髓血窦扩张淤血,脾小动脉管壁可见均质样变性,余未见异常。

肾上腺:球状带变薄,余未见异常。

胃肠:黏膜自溶,余未见异常。

胰腺:自溶显著。

膀胱:未见异常。

余脏器未见明显异常。

5. 主要法医病理诊断:

1. 心脏冠状动脉管壁Ⅳ级狭窄、急性心肌梗死;

2. 肾小球纤维化;

3. 脾小动脉硬化。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2021年10月9日,唐某在工作过程中突然死亡。尸体解剖及病理组织学检验见冠状动脉管壁偏心性增厚,狭窄达Ⅳ级,增厚的管壁内可见均质粉染无定形样坏死物质及胆固醇结晶,心肌实质内散在灶状纤维组织增生,心肌实质内可见心肌细胞溶解性坏死,分析认为,唐某系在心脏冠状动脉Ⅳ级狭窄基础上,由于急性心肌梗死致心功能障碍而死亡。

【鉴定意见】

唐某系在心脏冠状动脉Ⅳ级狭窄基础上,由于急性心肌梗死致心功能障碍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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