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送检材料,2022年11月6日14:10,程某某因脸部发热到某村卫生室就诊,后在接受诊疗过程中突发异常,送至某县人民医院抢救,亲属抵达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
【鉴定过程】(一)病案资料
2022-11-06某县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载:
主诉:呼吸心跳骤停二十五分钟。
现病史:患者近来口服类风湿中药。今晚因呕吐在卫生室就诊,挂水6542时出现昏迷,卫生室人员静注高糖40ml,更换能量,心肺复苏。后救护车转入我院。无发热。意识状态:昏迷。
(二)法医学检验
1.鉴定时间:2022年11月9日
鉴定地点:某县殡仪馆
鉴定人员:王某、马某、张某
2.尸体检验
按照GA/T147-2019《法医学 尸体检验技术总则》、SF/ZJD0101002-2015《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GA/T 170-2019《法医学 猝死尸体检验规范》、GA/T 148-2019《法医学 病理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法医学中毒尸体检验规范(GA/T 167-2019)》、《法医学死亡原因分类及其鉴定指南(GA/T 1968-2021)》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及检材提取、制片等。
2.1尸表检验
死者程某某,男性,尸体仰卧于解剖台上,尸长174cm,发育良好。尸斑深棕红色,位于仰卧位身体低下未受压部位,压之不褪。冰冻尸体,尸僵缓解。头顶发长3cm,发色黑。双眼睑结膜苍白,角膜中度混浊,双侧瞳孔直径0.5cm,口鼻腔及外耳道未见明显出血痕。胸前正中偏右侧类圆形印压迹,其上缘横行皮肤挫伤,长3.0cm(考虑系抢救所致)。左侧乳下类方形中空性印压痕,其下缘弧形皮肤挫伤。左手背第2-3掌骨背侧见一处注射针痕,左腕前侧见针眼状皮损,右手背稍肿胀,见二处注射针痕,伴周边皮肤青紫,双手指甲稍紫绀。右小腿前内侧至踝部见多发斑点状皮疹样改变,左小腿前侧散在小点状皮疹样改变。右足背第2、3跖骨远端5cm×3cm范围内皮疹样改变。
2.2解剖检验
头部:取双耳上作头皮冠状切开,钝性分开头皮,头皮下未见损伤及出血。常规打开颅盖骨,硬膜外/下、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硬脑膜血管稍怒张,局部棕黄色,颅盖骨、颅底未见明显骨折,大脑、小脑及脑干未见明显出血改变。
颈部:颈浅、深肌群未见出血,气管、食管位置正常,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未见骨折。喉头光滑,未见明显异物。支气管内见少量褐色液体。
胸、腹部:于胸腹部正中一字形切开皮肤、皮下组织,右侧第2-5肋软骨交界处骨折,右侧第5肋间肌及胸骨左侧平第2、3肋处见少量出血,双侧肋弓略塌陷畸形;双肺呈棕红色,各肺叶边缘见多处斑片状浅红色改变区,局部呈气肿改变,叶间裂多发散在小出血点。心脏位置正常,心包及心脏未见破裂。打开腹腔,皮下脂肪厚3cm,大网膜呈棕黄色,覆盖于胃肠前侧,形态尚好。胃肠胀气膨隆。胃内容物系黑褐色液体,约500ml,其中见少许颗粒状物,质软。脾脏体积增大,局部见斑片状浅黄色改变。食管、肝脏、胰腺、双肾等形态正常,未见破裂。各肠管位置颜色无明显异常。
2.3器官检查
脑:重1466g,大脑表面血管淤血,未见出血。大脑、小脑、脑干切面未见明显异常,脑室内未见出血,脑底血管形态尚可。
心:重416g,左心室壁厚1.3cm,室间隔厚1.5cm,右心室壁厚0.4cm,二尖瓣周径10cm,三尖瓣周径11cm,主动脉瓣周径7cm,肺动脉瓣周径8cm,心脏体积增大,表面脂肪覆盖。各瓣膜形态尚可,主动脉根部见斑点状硬化斑块。左、右心耳处未见赘生物,左、右冠状动脉开口位于窦内,开口通畅,右冠状动脉开口直径0.3cm,右冠状动脉、左冠状动脉前降支及旋支管腔狭窄Ⅰ-Ⅱ级。
喉头、支气管、肺:喉头轻度水肿,会厌隐窝未见异物,支气管管腔内无异物。左肺重782g,右肺重976g,双肺切面呈灰色,未见损伤出血。
肝、胆:重1776g,大小为27cm×22cm×5cm,体积增大,被膜完整光滑,质地较实,切面呈红褐色,未见出血改变。
胰:重184g,大小为23cm×6cm×1.5cm,被膜完整,质地较软,切面呈棕色,腺导管通畅,未见出血改变。
肾:左肾重216g,大小为12cm×7cm×4cm,皮质厚0.5cm;右肾重184g,大小为12.5cm×7cm×4cm,皮质厚0.5cm,双肾包膜完整。切面皮髓质边界清,未见出血改变。
脾:重274g,大小16cm×6cm×4.5cm,体积增大,被膜完整,饱满紧张,切面呈灰褐色,未见出血改变。
食管:上段黏膜局部斑片状青紫。
2.4镜下所见
脑:脑实质神经细胞及小血管周围间隙增宽,脑膜血管淤血,间质小血管淤血,可见噬神经细胞现象,血管套袖现象,脑干水肿,延髓周边神经细胞广泛淀粉样变性,脑垂体淤血。
心:右冠状动脉、左冠状动脉前降支及左旋支管腔狭窄Ⅱ级,左室局部心肌肥大,排列紊乱,左室壁灶性脂肪组织浸润,间质小动脉硬化,右心室脂肪浸润,水肿,窦房结动脉硬化狭窄Ⅱ级,周围脂肪组织浸润,心肌淀粉样变性,部分间质小动脉狭窄Ⅱ-Ⅲ级。
肺:双肺间质小动脉充血,毛细血管淤血,肺泡隔增宽,部分肺泡腔内充满均质蛋白水肿液,周边肺多见肺泡融合、扩张呈气肿改变,部分肺泡萎陷,间质散在较多含铁血黄素颗粒沉积,肺门动脉内凝血块形成。气管粘膜上皮局部缺损,下层血管淤血,腺体增生,未见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喉头小动脉充血,轻度水肿。
肝脏:肝小叶结构清,细胞核结构清,血窦淤血,汇管区见灶性炎细胞浸润。
脾脏:红白髓界限尚清,脾窦淤血,小动脉硬化。
肾脏:肾小球、肾小管结构尚清,肾皮质淤血,肾小球硬化,周围间质多发灶性炎性浸润,部分间质淀粉样变性。肾上腺结构清,脂肪细胞浸润。
胰腺:小叶及腺体结构尚清,细胞核消失,细胞自溶,未见明显炎细胞浸润及出血改变,小动脉管壁硬化,淀粉样变性。
其他:喉头未见明显水肿及嗜酸性粒细胞浸润。食管粘膜下层灶性炎细胞浸润,胃黏膜绒毛轻度水肿,排列紊乱。
2.5毒化检测
送检的程某某血液中检出乌头碱;未检出巴比妥类(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速可眠)、苯二氮卓类(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三唑仑、咪达唑仑、劳拉西泮、氟硝西泮)、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多塞平、卡马西平)、氯丙嗪、氯氮平、氨基比林、曲马多、利多卡因、阿托品、美沙酮、唑吡坦、有机磷类杀虫剂(敌敌畏、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马拉硫磷、乐果、氧乐果)、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呋喃丹、灭多威、异丙威、甲萘威)、溴敌隆。
病理学诊断:
(1)乌头碱中毒
(2)脑水肿,脑淤血;
(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水肿;
(4)肺水肿,肺淤血,肺气肿,气管喉头轻度水肿;
(5)硬化性肾小球肾炎;
(6)多器官细动脉硬化症。
【分析说明】被鉴定人程某某近来口服类风湿中药。2022年11月6日因脸部发热就诊,诊疗过程中突发异常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鉴定人程某某尸检未见脏器破裂;颈部、口鼻周、呼吸道未见暴力致机械性窒息的征象,内部器官检验亦未见机械性窒息征象,故排除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死亡。其喉头轻度水肿,会咽未见明显水肿,但病理组织学检验喉头、胃、肺、脾等未见典型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等过敏反应性改变,可排除因过敏性休克死亡。尸体体表及组织学检查未见电流斑、电灼伤等组织学改变,可排除电击致死。颅脑、肝脏、肺、肾脏、脾等器官未见明显致死疾病改变,可排除上述脏器疾病引起的死亡。心脏未见典型的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等病理改变,可排除上述病因导致的死亡。
被鉴定人程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乌头碱。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份。乌头属植物作为传统中药,具有祛风除湿、活血化瘀和温里散寒等功效,可用于治疗跌打损伤、关节炎和神经性疼痛等。乌头属安全范围较窄,使用中稍有不慎,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中药炮制不当或未经炮制、用药(包括酒剂)过量、外用误作内饮是引起中毒的常见原因。中毒症后临床主要表现为口舌及四肢麻木,胃有强烈烧灼感,干渴,全身紧束感,恶心、呕吐、腹痛、食欲不振等症状;其机制是通过兴奋迷走神经而降低窦房结的自律性,引起易位起搏点的自律性增高而引起各心律失常,损害心肌,严重心律失常是乌头碱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也是常见致死原因。
综上所述,结合现有材料,被鉴定人程某某近来口服类风湿中药病史,死后血液中检出乌头碱,组织学见心肌水肿表现,死亡前恶心呕吐临床症状亦与乌头碱中毒相符,故分析认为被鉴定人程某某系乌头碱中毒死亡。
【鉴定意见】依据现有材料,被鉴定人程某某系乌头碱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