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重庆市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谭某继承权纠纷依法不予法律援助案

重庆市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谭某继承权纠纷依法不予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462°c 2023-09-26
导读:谭家父母生前随儿子谭某(男,49岁)共同生活,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谭某兄妹5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发生纠纷。2019年10月23日,谭某向重庆市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经向谭某充分宣讲法律援助政策后,谭某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决定表示理解。
【案情简介】

谭家父母生前随儿子谭某(男,49岁)共同生活,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谭某兄妹5人因遗产分配问题发生纠纷。2019年10月23日,谭某向重庆市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经向谭某充分宣讲法律援助政策后,谭某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决定表示理解。

【不予法律援助原因】

申请人谭某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系继承权纠纷,而该事项不属于重庆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法律依据】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6.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8.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9.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10.国家和本市规定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本案中,谭某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系继承权纠纷,不属于重庆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