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因浙江省台州市某某公司拖欠黄某等21人工资合计60余万元,黄某等人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走进了台州市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听取了他们的欠薪情况后,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即开通绿色通道为他们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援助手续,指派浙江中英律师事务所的陶丽君律师承办该案件。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与受援人代表联系,得知公司的相关资产将于2020年10月15日在淘宝网上进行第一轮的网拍。承办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如拍卖成功,工人工资依法优先受偿,那么,在该时间前将案件完成审理并进入执行程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为此,承办律师在接受指派当天,从援助中心复印受援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清单以及某某劳动保障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指导受援人代表整理出各受援人进入公司之后的工作简要情况,如何时进入公司、从事何岗位、工资如何约定的、被拖欠多少工资、社保是否缴纳、银行账户等等,整理好后即时地发给援助律师。
援助律师在接下来的双休日,停班不停工,根据各受援人的相关资料,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协议、询问笔录。
2020年8月23日上午,除一名远在云南不能前来律所办理手续外,其他20名受援人均来律所办理委托手续、签署询问笔录。远在云南的受援人,通过邮寄、拍照的方式,让其将签字后的相关资料寄回。同时,援助律师也分别将14人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和6人的民事起诉状起草完成。2020年8月27日上午,援助律师完成6人法院起诉的网上立案手续,当天下午该6人的案件以诉前调予以立案。2020年9月1日下午,该6人合计被拖欠97250元工资的案件在台州市黄岩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2020年8月30日,援助律师就14人的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向台州市黄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但同时了解到,仲裁委案件多、承办人少,且有部分仲裁员出差在外。在此情况下,援助律师及时向仲裁委负责人反映情况:因被申请人公司网拍在即,且这次公司资产拍卖成功的可能性很大的,希望仲裁委尽快予以调解处理。
与此同时,公司另一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也向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得到批准。在此情况下,援助律师请求仲裁委将后来的受援人与前期的受援人合并一起提起仲裁,并得到批准。终于在2020年9月25日,就该15人合计被拖欠546097元工资的案件在台州市黄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10月1日,是公司调解付款的最后期限,但由于公司资产已进入拍卖程序,公司基本上也是无力支付款项的。为此,援助律师又利用国庆假期,为这21人整理申请执行的相关资料,并起草执行申请书。2020年10月10日,将诉前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的6人案件通过微法院进行申请执行的网上立案,并将仲裁调解的15人的申请执行书提交仲裁员签字确认仲裁调解书的生效时间。2020年10月13日,从仲裁员手中拿回经其签字确认的申请执行书,援助律师在接下来的二天时间里,放下其他相关事宜,专注这15人的申请执行的网上立案手续。集中利用两天时间完成了15人仲裁案件法院申请执行的网上立案手续。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的工业房地产以将近600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但由于公司负债较多,公司仍是资不抵债。后法院执行局经办法官联系援助律师,因公司资不抵债,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工人工资先不进入分配程序。虽然援助律师的工作基本上结束了,但仍表达了自己的意见:1、工人工资是依法优先受偿的,不管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2、工人早日拿到工资,早日安抚他们的情绪,防止他们出现过激行为。
当受援人在知道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他们的工资不先分配时,情绪比较激动。受援人代表来律所与律师商量,援助律师及时安抚他们情绪,同时叮嘱他们,要求优先支付工资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但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最好是派部分代表与法院执行局的经办法官沟通。
经受援人代表与法院沟通,前述21个受援人于2020年10月28日在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了被拖欠工资的领款手续。事后,受援人代表通过微信向援助律师表示感谢!
【案件点评】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因公司资不抵债,将进入破产程序,律师需要在短时间内,协调案件所涉的劳动仲裁委、人民法院及调解中心,最终在律师的努力工作下,案件顺利了结,并按预定时间进入执行程序,体现了律师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后被告公司资产网拍成功,却又一波三折,工人工资能否优先支付悬而未决,援助律师及时做好安抚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受援人积极与法院沟通,如愿如数拿回被拖欠的工资,本案纠纷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