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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张某甲与张某乙邻里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351°c 2024-07-29
导读:邻里纠纷往往因小摩擦开始,若不及时调解,有可能转化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如果讲不通法,可以先讲理,通过讲理认清案件事实,然后再讲法律,当事人在明理基础上易于理解和接受法律规定。
【案情简介】

2022年,安溪县某乡镇村民张某甲为自己的房屋装修外墙,其雇佣的工人正在搭竹制脚手架时,邻居张某乙及其两个儿子跑来制止,不仅堵住了张某甲房子后面的排水沟,还割断了工人搭建的脚手架上的竹绳,张某甲报警。因双方涉及的是民事纠纷,于是派出所将案件转给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经征询双方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调委会受理了该纠纷。

【调解过程】

当天下午,调解员赶赴现场,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对双方房屋及周边土地实地勘查。经查,张某甲与张某乙是邻居,张某甲楼房是五层高,张某乙只有一层,双方房屋间隔5.6米,中间是一块空地,其中张某甲房子墙外0.8米属于张某甲家,其余4.8米属于张某乙家。张某乙认为,张某甲未按双方此前的约定,及时在墙外0.8米处修建排水沟,导致近几年来张某甲家的生活污水及房顶上的雨水均排放到了张某乙的土地上,所以不同意张某甲在自家的土地上搭建脚手架装修外墙。张某甲认为,搭建脚手架占用的位置大部分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只是临时借用张某乙家30公分宽、15米长的土地,面积小,借用时间短,差不多只要一个月,不影响张某乙的生活,不会给张某乙家带来不便,张某乙擅自剪断脚手架的竹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给施工工人造成安全隐患。张某乙则称,他的房子只有一层,住房条件有限,自己想要翻建,但张某甲不同意签订《相邻协议书》,因欠缺此手续,无法向政府申请翻建房屋。另外,自己家大门正对面的电线杆是以前张某甲建房时迁至现在这个位置,现在自己想把它迁往双方相邻界线中心处,张某甲却不同意,因此他也不同意张某甲在自己的土地上排放生活污水和搭建脚手架。

了解基本情况后,调解员认为,调解本案的突破口是张某甲能否同意与张某乙签订《相邻协议书》,协助张某乙审批建房。于是,调解员邀请张某甲夫妻到张某乙家实地了解住房情况及条件后,于当天下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缩小双方当事人的分歧。首先,调解员向张某乙普及了有关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调解员表示,尽管张某甲搭建脚手架的土地属于张某乙所有,但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张某乙应当为张某甲提搭建脚手架供便利,张某甲在此土地上搭建脚手架不属于非法侵占。听了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张某乙表示认识到了阻止张某甲搭建脚手架、剪断竹绳的行为及阻塞张某甲排水沟的行为不当。

随后,调解员又向张某甲普及了有关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告知张某甲,张某乙在自家的土地上建造房子,张某甲同样负有提供便利的义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建房审批必须提供相邻协议,只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即使张某甲没有出具相邻协议,乡政府仍然会按规定批准张某乙建房申请,张某甲没有必要以此为难张某乙,进而引发双方矛盾。经过调解员的解释,张某甲意识到应当配合张某乙申请建房。

见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逐步缩小,调解员提出解决方案:张某乙今后不得阻挠张某甲搭建脚手架进行外墙装修,张某甲按双方此前的约定修建好排水沟,张某甲出具《相邻协议》,协助迁移电线杆。张某甲与张某乙认为调解员提出的方案妥当,一致表示同意。

【调解结果】

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1.张某乙不得阻挠张某甲搭建脚手架进行外墙装修,至张某甲家外墙装修完毕前,不得阻挠张某甲施工;

2.张某甲必须在外墙装修的同时及时修建排水沟;

3.张某甲同意张某乙依法依规迁移其房屋面前电线杆,但不能侵至双方相邻的1米巷界线处;

4.今后在张某乙向相关部门申请建房时,张某甲原则上应同意签订相邻协议,支持其建房。

【案例点评】

邻里纠纷往往因小摩擦开始,若不及时调解,有可能转化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如果讲不通法,可以先讲理,通过讲理认清案件事实,然后再讲法律,当事人在明理基础上易于理解和接受法律规定。同时,调解员必须深入现场勘察了解,及时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然后讲法说理,耐心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尽量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使纠纷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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