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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437°c 2024-06-17
导读:李某某,四川省巴中市人。2021年3月,李某某经人介绍到山西省晋城市某建筑工地干活,上班第一天李某某在该建筑工地干活时从高处摔落受伤,被工友送往泽州县人民医院,后转至晋城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股骨转子下骨折、右骶骨骨折、右髂骨骨折、左髋臼骨折、双侧耻骨支骨折、胸12椎体骨折、腰1、2右侧横突骨折、腰2椎体前缘骨折、双肺戳伤。因李某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且离异,住院期间无人照顾。
【案情简介】

李某某,四川省巴中市人。2021年3月,李某某经人介绍到山西省晋城市某建筑工地干活,上班第一天李某某在该建筑工地干活时从高处摔落受伤,被工友送往泽州县人民医院,后转至晋城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股骨转子下骨折、右骶骨骨折、右髂骨骨折、左髋臼骨折、双侧耻骨支骨折、胸12椎体骨折、腰1、2右侧横突骨折、腰2椎体前缘骨折、双肺戳伤。因李某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且离异,住院期间无人照顾。

在病友的介绍下,李某某联系到了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为李某某提供了上门服务。了解李某某的情况后,法援中心认为李某某是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可以适用简化程序,于是在医院先行帮助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因李某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到工地干活时间太短,用工主体、案件事实都不清楚,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山西华真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亚丽一起到该建筑工地了解案情,找到工地负责人,对案件事实大家表示知晓,但对李某某的用工主体不清楚。李某某希望通过调解尽快拿到赔偿回家,工地负责人向开发商、建筑安装公司反映了情况,但因用工关系主体不明、赔偿数额差距过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4月30日,李某某计划出院回四川老家休养。临走时,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指派山西华真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亚丽、车钰珂承办此案,李某某与援助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但因治疗尚未终结,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案件暂时搁下。

2021年10月,在李某某的要求下,援助律师为其拟好了起诉状,分别将某建筑安装公司和某劳务公司诉至泽州县人民法院,泽州县人民法院主持了诉前调解,仍因用工主体关系难以确定,调解无法进行。法院于2022年2月14日和3月1日两次开庭终于查明: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该工程项目后,将该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又将工程项目下的部分劳务分包给案外人白某某,案外人白某某雇佣原告李某某到工地干活,李某某受伤前一天晚上才到达工地,并未向某劳务公司报备,2022年3月21日在该工地干活时摔伤。案外人白某某在李某某住院期间垫付相关医疗和护理费用。2022年3月1日李某某撤回对某建筑安装公司的起诉。2022年3月8日法院以李某某尚未与某劳务公司形成劳务关系为由驳回李某某对某劳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李某某需重新起诉,但因家庭经济困难,路途遥远,又因疫情原因,李某某无法到晋城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建议其通过邮寄方式重新办理申请和委托手续。2022年4月14日,市法援中心继续指派山西华真律师事务所郭亚丽、车钰珂为其诉讼代理人。援助律师通过电话沟通案情,通过邮寄等方式收集证据,经详细计算后,为李某某拟好诉状,将某劳务公司、包工头白某某起诉到泽州县人民法院。2022年5月13日承办律师又协助李某某申请了诉前司法鉴定。2022年7月13日,山西金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三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2022年8月20日至9月5日律师多次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在此期间,承办律师与李某某通过电话、微信不断沟通案情、完善相关证据,使本案得以顺利开庭。

2022年9月6日,案件开庭审理。开庭时,李某某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庭审中,援助律师进行了举证质证,提出了某劳务公司和白某某应当承担李某某赔偿责任的代理意见。但某劳务公司指出李某某尚未到该公司进行登记报备就到工地干活,劳务公司根本不知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白某某提出李某某不走安全通道,擅自跨越防护栏导致摔伤,应当个人承担责任。

庭后法官主持调解,援助律师从法理和情理耐心说服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并通过视频不断征求李某某的意见,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终于促成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经调解,被告白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賠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93573元,于2022年9月15日前履行完毕。

【案件点评】

本案受援人是外来务工人员,举目无亲,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为其提供上门服务。本案的难点在于农民工打工仅一天就受伤,用工主体难以确定,为此援助律师多次深入工地调取证据、帮助调解,后又代其诉讼,通过邮寄、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帮助受援人完成了整个诉讼过程,用全方位、周到的服务为农民工讨回了公道,要到了赔偿。

本案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扶弱济贫、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彰显了援助律师无私奉献、不计得失的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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