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马某醉酒驾驶电动二轮车与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马某、齐某受伤。后齐某被诊断为:右眼睑裂伤,右眼损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马某承担全部责任,齐某无责任。
在交通警察调解过程中,马某一直态度恶劣,甚至想对齐某动手,被交通警察当场制止。齐某身为刚年满18周岁的年轻女子,但是其脸上却因为此次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以至于留下心理创伤。齐某住院期间及后续治疗费用,马某一直拒绝赔偿。
齐某刚成年,父母均残疾,家庭生活比较窘迫,后续治疗费用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齐某觉得十分绝望无助,于2021年12月13日抱着仅有的一丝希望向济南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援助申请,希望法律援助中心能帮忙让马某支付医疗费及各项赔偿费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齐某的申请后,认定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且山东省对事项范围没有限制,因此其符合援助条件,遂指派山东秉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齐某代理该案,维护齐某合法权益。
承办律师在接到指派后,立即与齐某联系并办理代理手续,与齐某详细沟通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倾听齐某诉求,希望能尽快帮助齐某解决问题,助其早日拿回自己应有的赔偿。根据齐某陈述案件情况,承办律师认真了解现有证据,并进行分析,组织同事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案件代理方案,同时就案件风险向齐某进行提示。根据案件情况,与齐某共同制定了诉讼方案。
经过司法鉴定,原告齐某伤残程度鉴定为十级伤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办律师计算出被告马某需要赔偿总数额为127857.73元。确定最终方案后,立即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很快被受理,但是经承办律师了解,马某在当地没有亲戚朋友,是一位保安,马某的妻子也是做一些家政散活,两人的收入也是非常低,马某名下无车无房,该笔赔偿金对马某来说无疑是巨大压力。承办律师了解情况后,积极与法院沟通相关意见。承办律师认为最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案,因为齐某也并非是要逼的马某走投无路,主要是想给自己要一个说法,但自从事故发生之后,马某并没有向齐某说过一句道歉,一直都是马某妻子出面,但并未解决实际问题。如果双方为了该案能圆满解决,各自作出稍许让步,就不会像之前那样陷入僵局。
承办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法院、对方代理人以及齐某沟通,齐某表示考虑到马某的实际偿还能力,可以在赔偿数额方面有所减少,马某也表示可以先借款赔付一部分,之后再定期偿还。这样既能够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又能够达到缓解对方生活压力的作用。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被告马某赔偿原告齐某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于2022年5月25日前支付原告10000元,于2022年11月25日前支付原告齐某6000元,于2023年5月25日前支付原告齐某6000元,于2023年11月25日前支付原告齐某6000元,于2024年5月25日前支付原告齐某6000元,于2024年11月25日前支付原告齐某6000元。齐某及马某对该调解协议都表示认可。
在调解当天,齐某就收到了马某的第一次赔偿金额一万元。齐某一直以来的心事终于得以解决,齐某对济南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表达了感谢。
【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现实生活中因为醉酒导致的该类交通事故常有发生,而且像本案中被告无力支付赔偿款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有时候并不是说拿到全胜的判决书就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因为有的当事人拿到判决书仅仅就是一个开始,到真正执行还有不小困难。而如果原被告双方都各退一步,事情也许就拨开云雾见晴天,案件的结果就会皆大欢喜。具体到本案,被告人马某经济状况十分困难,家庭已经陷入窘境,如果一味的追究其全部赔偿责任,非但不能履行判决,反而有可能将其逼上绝境,不符合诉讼的最终目的。法院在开庭时主持调解,援助律师也积极和当事人及对方进行沟通,向当事人说明对其有利的调解方案,同时也劝解对方当事人希望他能积极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在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与完美解决该案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具有良好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