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于2017年9月19日入职于江西南昌西湖区某家具厂工作,并与该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工单位一直没有为万某购买社会保险,且经常安排万某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也不安排调休。2018年10月,万某怀孕7个多月出现早产的迹象,医生建议其在家卧床保胎,于是万某向用工单位申请产假,遭到单位负责人拒绝。2018年12月21日,万某在医院分娩。2019年3月8日,万某休完产假回岗上班时,用工单位采用将万某门禁卡取消、移出工作群、删除考勤记录等方式擅自终止劳动合同。
万某认为自己工作期间兢兢业业、遵守工作纪律、经常加班加点还没有报酬,家里上有公婆,下有嗷嗷待哺的两个幼子,仅靠丈夫在部队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将陷入困境。她跟远在部队的丈夫诉说了目前工作中遭遇的困境。丈夫告诉她,法律援助可以为军人军属维权。
2019年3月25日,万某和公公带着孩子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青云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政策向其进行了宣传,通过耐心细致地交流,了解到:其在申请法律援助之前,已向青云谱区劳动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万某因怀孕后期临近生产向用人单位请产假遭拒后自行休假,自休假后158天重新上班时,发现用人单位以各种方式阻止受援人上班;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万某交纳社会保险;安排万某加班但不支付加班工资;没有支付高温补贴;被申请人某家具厂在万某提交仲裁申请后已注销。
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青云谱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中第五条“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外,军人家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精神,认为万某是现役军人的家属,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当即开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简化申请程序,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通过“青云谱区法律援助律师库”,查找擅长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指派有着长达二十多年军旅生涯的杨斌律师办理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代理任务后,与受援人进行了案件沟通交流,着手调查取证工作。在查阅受援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发现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已被注销,受援人的仲裁申请书中未列用人单位的经营者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也存在瑕疵,遂在分析案卷材料后经与受援人沟通,通过向西湖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调取到用人单位经营者的信息,向青云谱区劳动仲裁委补充提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追加经营者为被申请人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将用人单位的经营者增加为被申请人,并将仲裁请求变更为: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受援人支付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0000元;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共计33471元;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高温补贴741.33元;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受援人补缴自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社会保险费中由单位承担的部分14941.98;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损失1077.43元。
经过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精心准备,同时耐心地与用工单位做好沟通、释法工作,在劳动仲裁期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结案,用工单位同意向受援人支付45000元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的所有费用。很快,受援人收到了这笔费用。
【案件点评】本案受援人作为一名军嫂,不仅要承担工作压力,更要承担家庭责任。南昌市青云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其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指派有过军人经历的律师承办案件,能够有更多的同理心,便于沟通和表达受援人的诉求,在调解中为受援人争取应得的利益。通过此次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影响力,解决了军人的后顾之忧,受到了军人军属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