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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某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371°c 2024-08-22
导读:本案中,网络科技公司以天气恶劣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是不成立的。因为当天的暴雨并没有达到阻断合同履行的程度,网络科技公司并履行双方合同,构成违约,虽然消费者未受到太大损失,但不应放任电商平台任意取消订单,助长不良风气。调解员通过正确释法析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给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案情简介】

沈某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居民,某网络科技公司为在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企业。2021年11月某日中午,沈某通过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下单了若干商品,金额为245.7元,平台上预约送达的时间段是18时至20时。沈某看到订单页面显示的商品分拣时间是17时18分,但过了半小时,仍然没有最新的物流动态,再次打开页面,发现订单已被无故取消并显示无法配送。沈某联系平台客服反馈情况,被告知由于天气原因无法确定商品送达的具体时间,因而平台取消了订单。沈某不接受平台给出的解释并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按照订单金额的30%赔偿73.71元。某网络科技公司不同意赔偿。

经过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沈某于2021年11月某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随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该事项移送至某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接到该案件后,首先查看了沈某提供的订单截图,确认其与网络科技公司存在订单关系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人民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了解情况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始调解工作。

沈某表示,自己通过平台购买的食材是为了准备当天的晚饭。虽然已收到退款,但是平台单方面取消订单打乱了其原先的安排,并且订单被取消没有得到任何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沈某向平台客服询问平台无法配送的理由,客服告知因天气恶劣而无法确定商品送达的具体时间,故取消了订单。沈某提出,下单的当天确实存在短暂的暴雨天气,但还不至于到让配送员难以出门的程度。沈某主张某网络科技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其按照订单金额的30%进行赔偿,即73.71元。

随后,调解员又联系某网络科技公司核实情况。公司负责人表示,2021年11月某日当天出现暴雨天气,配送员在路上的时间较以往要多出一倍,加上订单量暴增,人手非常紧张,因而导致部分地区的订单无法按时送达。公司负责人辩称,虽然公司在应急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不足,但不应当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公司方。当天的恶劣天气才是平台未能履行合同的根本原因,其主张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在注册用户的《服务协议》中有详细列举。

综合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调解员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即网络科技公司能否以天气恶劣为由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沈某付款完成并生成订单后,合同关系成立生效,可以确认沈某与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网络科技公司称配送人员受到环境的影响致使部分订单无法送达,应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适用前提是不可抗力是违约行为发生的唯一原因。调解员查看了网上关于11月某日的天气报道,当天上海市全市范围内普遍存在暴雨天气,但下午已基本结束,天气并没有恶劣到阻挡出行。而沈某订单预约的送达时间为晚上,所以综合来看,某网络科技公司以天气恶劣作为不可抗力的免责理由,无法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某网络科技公司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时送达货物,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某网络科技公司取消订单时,并未在合理的期间内通知沈某,也未采取任何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沈某订单已被取消,以至于延误了其生活安排,虽然影响不大,但这并不能成为某网络科技公司免除自身通知义务的理由。鉴于其违约行为,调解员建议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的角度,给予沈某适当赔偿。

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网络科技公司意识到了自身的违约责任,最终同意按照沈某的要求按照30%的订单金额向其赔偿。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1.某网络科技公司按照订单金额的30%赔偿沈某73.71元;

2.沈某不再就此事向某网络科技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一周后,调解员对沈某进行了电话回访,沈某表示已收到补偿款,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中,网络科技公司以天气恶劣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是不成立的。因为当天的暴雨并没有达到阻断合同履行的程度,网络科技公司并履行双方合同,构成违约,虽然消费者未受到太大损失,但不应放任电商平台任意取消订单,助长不良风气。调解员通过正确释法析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给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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