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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任某被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案

瑞律网整理发布 373°c 2023-12-26
导读:2014年10月10日,标题为“濮阳县原棉花街原配打小三,精品片段上演”的一组裸照遍及整个互联网,社会一片哗然。大街小巷都在热议“小三”可恶,可是冷静之后也引发大家深思,大庭广众之下“原配”采取这种极端措施合法吗?能捍卫婚姻家庭地位吗?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10日,标题为“濮阳县原棉花街原配打小三,精品片段上演”的一组裸照遍及整个互联网,社会一片哗然。大街小巷都在热议“小三”可恶,可是冷静之后也引发大家深思,大庭广众之下“原配”采取这种极端措施合法吗?能捍卫婚姻家庭地位吗?

该案经侦查机关侦查后,最终将目标锁定王某某的原配张某、董某(系张某之母)、赵某(系张某娘家嫂子)、杨某(系张某婆家嫂子)、任某和赵某某(系赵某朋友)。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08年7月31日,被告人张某与王某某结婚,婚后生育3个孩子。2011年春,王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相识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张某生孩子时,王某多次打电话骚扰,事后王某某哄骗张某,说他已与王某断绝暧昧关系。2014年10月9日,被告人张某得知两人仍联系频繁,便准备同被告董某、赵某、杨某找被害人王某出气,后赵某等又将此事告知被告人任某、赵某某。次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董某、赵某、杨某,进入河南省濮阳县城关镇棉花站街某店铺内,将被害人王某的毛衣、裙子、胸罩、内裤等衣服扒光,在王某赤身裸体的情况下对其辱骂、殴打长达10多分钟,并引起群众围观。案发时,被告人赵某某为张某等人打骂王某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被告人任某对王某被侮辱的情景拍照。事后,被告人任某伙同赵某某将自己拍摄的张某等人打骂侮辱被害人王某的照片上传至微信朋友圈,后赵某等人又转发至互联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董某、赵某、杨某、任某、赵某某以暴力手段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追究六名被告人刑事责任。2014年12月25日,公诉机关对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本案移送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后,被告人任某通过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濮阳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转交了她的法律援助申请书,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通知任某的父亲提供相关资料。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后,指派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刘子淑律师承办该案。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阅卷、会见,并与受援人父亲谈话,寻找案情突破口,对相关证据一一核实。针对作案动机、主观方面及小三的过错等问题,承办律师都和受援人进行认真的交流、沟通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好总结并理清辩护要点,制作辩护词,庭后又催促法官尽快作出判决,为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做出了极大的努力。最终法院依法对受援人作出了公正判决,承办律师兢兢业业的付出得到了最好的回报,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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