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罪名库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司法解释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正在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