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动车的量刑标准要根据电动车的价值确定,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某多次盗窃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经鉴定这些电动车价值总计达到 2 万元。最终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在夜间潜入他人车库盗窃电动车一辆,该车价值 5000 元。李某被抓获后,法院鉴于其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属于多次盗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其盗窃数额较大,依法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而李某虽然仅盗窃了一辆电动车,但价值达到了入刑标准,考虑到其具体情节,法院作出了适当的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电动车的案件,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包括盗窃的次数、财物价值、是否有其他恶劣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等。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既要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