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归国家所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在某地区,有人私自猎捕珍贵的野生鸟类,被执法部门当场抓获。经过调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某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的团伙被警方一举破获,涉及大量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该团伙成员均被依法惩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野生动物,国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任何非法猎捕、交易、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需要,更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法律责任。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保护意识,不参与任何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共同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