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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2°c 2024-12-31
导读:刑事辩护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举例说法】

案例一:检疫人员王某在对一批进口水果进行检疫时,玩忽职守,未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检疫,导致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水果进入国内市场,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案例二:某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李某,在明知一批动物制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故意错误出证,后引发疫情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律师点评】

在案例一中,王某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其行为已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依法应受到惩处。这也警示相关检疫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能有丝毫懈怠。而在案例二中,李某的徇私舞弊、错误出证行为更是性质恶劣,不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还对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种行为绝不能被容忍,必须依法从重处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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