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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包括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06°c 2024-12-31
导读:交通事故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包括什么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具体如下:(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

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包括什么

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包括什么

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举例说法】

案例一: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因未关好车门导致车门在行驶中突然打开,与旁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

案例二:李某在驾车时频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注意力不集中,结果与前方车辆追尾,引发严重事故。

【律师点评】

在这些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王某未关好车门行车,极大地增加了事故风险;李某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分散注意力,更是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都警示着广大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任何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对安全规定的忽视,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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