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魏某某,男,1990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刑期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31年10月20日止。魏某某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
2024-11-11 642°c
服刑人员龚某某,男,1973年6月22日出生,江西省南昌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9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4-11-11 846°c
服刑人员黄某,男,1975年2月出生,辽宁省台安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0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某现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黄某于2019年12月11日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期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2024-10-30 211°c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法律援助中心对团伙贩卖毒品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本案是一起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成立。援助律师首先以有自首情节的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为切入点,再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主观恶性,家庭情况特殊等酌定情节入手,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部分意见,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
2024-10-15 576°c
罪犯石某某,男,1978年7月10日出生,小学文化,捕前系无业,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刑期自2014年2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
2024-10-11 491°c
罪犯高某,男,1992年6月8日出生,初中文化,捕前系农民,四川省西昌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自2019年11月8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止。高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4-09-25 143°c
罪犯洪某,女,1988年5月13日出生,重庆市涪陵区人,初中文化,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28年3月2日止。2017年9月20日交付重庆市女子监狱执行刑罚。
2024-09-20 267°c
罪犯江某,男,1986年3月出生,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刑期自2010年5月31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江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4-09-04 151°c
罪犯石某,男,1983年9月出生,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刑期自2014年8月21日起至2028年7月23日止。2015年10月15日交付安徽省蜀山监狱执行刑罚。
2024-08-30 748°c
2022年5月1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之规定,裁定对服刑人员冯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024-08-26 996°c
服刑人员戴某某,男,1985年8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捕前无业,湖南省邵东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2016年12月20日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监狱执行刑罚。戴某某于2019年8月13日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4-08-21 391°c
服刑人员陈某,男,1980年1月4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海南省临高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4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刑期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陈某现在海南省新成监狱服刑。
2024-08-10 564°c
2022年8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之规定,裁定对服刑人员骆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024-08-06 757°c
2022年4月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之规定,裁定对服刑人员吴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024-08-06 935°c
2022年9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之规定,裁定对服刑人员林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一年。
2024-08-06 528°c
本案在原审判决中错误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本案贩卖毒品中属于主犯地位,并且在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后,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又提出上诉为由,提出抗诉,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已不具备从宽的条件,一审量刑畸轻,应予纠正。
2024-07-31 811°c
2022年11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以(2022)陕01刑更22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对曹某某准予减刑七个月,余刑执行至2027年7月17日止。
2024-07-17 764°c
2022年1月25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罪犯郑某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但该犯系毒品再犯,且数罪并罚,应从严掌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裁定对罪犯郑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余刑至2028年12月3日。
2024-06-27 146°c
2022年1月2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李某某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依法裁定对罪犯李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二年。
2024-06-27 601°c
罪犯赵某某,男,1992年7月24日生,原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因贩卖毒品罪经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00元,刑期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29日止,于2019年6月3日入甘肃省永登监狱服刑改造。
2024-06-22 875°c
服刑人员贺某某,女,1960年11月1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兴县,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经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违法所得二百元予以追缴。
2024-06-18 885°c
罪犯曾某某,男,1982年6月24日出生,海南省屯昌县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4-04-03 594°c
罪犯纪某某,男,1961年2月2日出生,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杨浦区。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3月31日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刑期自2015年11月4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止,2016年5月17日交付执行,2016年7月18日调入上海市北新泾监狱服刑。
2024-03-28 731°c
阿某某,男,1966年出生,原户籍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5日经霍城县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12年,附加刑罚金20000元,刑期自2016年1月20日至2028年1月19日止,于2016年9月27日入哈拉布拉监狱服刑改造。
2024-03-22 468°c
唐某因涉嫌毒品贩卖,于2020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2021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024-03-21 128°c
服刑人员张某某,男,1989年1月10日出生,原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张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8年10月24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已履行完毕),刑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8年12月6日交付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执行刑罚。
2024-03-18 601°c
服刑人员赵某某,男,1983年10月19日出生,山西省忻州市人。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6月2日被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履行),非法所得180元依法继续追缴(已履行)。
2024-03-06 305°c
罪犯付某某,男,1983年4月4日出生,初中文化,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因犯贩卖毒品罪,2019年12月5日被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34年4月7日止。2019年12月25日交付四川省嘉陵监狱执行刑罚。
2024-02-29 129°c
罪犯宁某,女,1979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住辽宁省本溪市,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8月25日被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宁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决书记载已履行6万元,剩余6万元已于2022年5月31日已全部履行)。
2024-02-29 176°c
吾某某,男,1981年7月出生,原户籍地为阿图什市。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2年2月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自2011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止。于2012年8月2日入克孜勒苏监狱服刑。
2024-02-23 55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