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被施暴方是原告的,则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被施暴方是作为被告的,诉讼的同时没有提出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赔偿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
精神赔偿数额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来予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王某长期遭受丈夫李某的家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王某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的家暴行为属实,依法判决李某给予王某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张某在离婚后才意识到自己在婚姻中遭受的家暴可以要求赔偿,于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赔偿申请,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后,支持了张某的赔偿请求。
在婚姻关系中,家暴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行为。当遭遇家暴并选择离婚时,依法提出损害赔偿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就如上述案例所展示的,无论是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还是在离婚后规定时间内提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有获得赔偿的可能。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