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别人名声,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犯罪的,涉嫌侮辱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胯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案例一:张某在公共场所多次对李某进行恶意辱骂,编造各种不实谣言诋毁李某名誉,导致李某精神抑郁,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最终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刘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大量诋毁王某的言论,引起广泛传播,给王某造成极大的名誉损害和心理创伤,王某提起自诉,刘某受到了法律制裁。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和刘某的行为均明显构成了侮辱罪。他们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对被害人的生活、工作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也警示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侮辱他人的名声,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对于遭受侮辱的人来说,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