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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0°c 2025-01-16
导读:医疗纠纷怎样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由

怎样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怎样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

(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

(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举例说法】

患者王某在医院治疗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其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将该事件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明确责任。

另一起案例中,患者李某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共同决定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并配合调查,最终顺利启动了鉴定程序。

【律师点评】

在医疗纠纷中,明确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至关重要。如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是其履行监管职责的体现,能确保公正客观地评判医疗行为。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体现了双方的自主意愿,通过双方配合提供资料和如实陈述情况,为鉴定的准确性奠定基础。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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