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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瑞律网整理发布 52°c 2025-01-13
导读:劳动工伤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离退休人员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经典案例】-王某退休后被一家

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离退休人员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举例说法】

王某退休后被一家企业返聘,在工作中受伤。企业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愿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王某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构成劳务关系,王某不能按照工伤待遇获得赔偿,但企业需依据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张某是一名退休人员,被返聘到某单位工作。后双方因工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张某主张是劳动关系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最终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判定双方为劳务关系,按照劳务纠纷进行处理。

【律师点评】

在这种情况下,离退休人员返聘确实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是因为其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无需对返聘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仍需遵守,若发生纠纷,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同时,返聘人员在工作中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明确与用人单位的各项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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