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能上诉一次,我国在法律程序上实行二审终审制,当事人不可能无限上诉。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甲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仲裁裁决后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后,甲仍认为判决不公,遂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乙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在仲裁裁决后乙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单位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在劳动纠纷中,上诉的机会仅有一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这一次上诉机会,充分准备证据和法律依据。如案例中的甲,虽然进行了上诉,但如果没有足够有力的理由和证据,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而对于像乙这样未及时起诉的情况,就丧失了进一步通过诉讼争取权益的机会。所以,在面对劳动纠纷时,当事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