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规则上班路上受伤承担主要责任的,不是工伤;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小张在上班路上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小张承担主要责任,最终认定不构成工伤。
小李在上班途中正常行驶,被一辆违规变道的车辆撞伤,经交警认定小李不承担主要责任,被认定为工伤。
从上述规定和案例可以看出,对于上班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关键在于责任的划分。如果劳动者违反交通规则且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反之,若劳动者不承担主要责任,就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这体现了法律在平衡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考量。同时,也提醒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安全。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进行准确判断,以确保工伤认定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