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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否承担假药致死赔偿责任

瑞律网整理发布 71°c 2025-01-04
导读:医疗纠纷医院应否承担假药致死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药品不符合默示质量标准即产

医院应否承担假药致死赔偿责任

医院应否承担假药致死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药品不符合默示质量标准即产品有缺陷,医院应承担对患者的赔偿责任。医院有权向其他责任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举例说法】

案例一:患者甲在某医院接受治疗,期间使用了医院提供的一种药品,后因该药品为假药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医院随后向假药的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案例二:乙因疾病在一家医院就诊,使用了医院开出的某种药品后病情急剧恶化,最终死亡。经鉴定该药品为不合格产品,医院被判决需对乙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院向涉及的药品供应商追究相应责任。

【律师点评】

在医疗纠纷中,当涉及假药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时,医院作为药品的使用者和提供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向医院主张赔偿,而医院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他责任方,如假药的生产者或有过错的销售者进行追偿。这既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合理地界定了各方的责任。医院在药品管理环节应严格把关,确保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对于假药或不合格药品的源头,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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