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继承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年内行使该权利,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王某去世后,其子女就遗产分配产生分歧。其中一子在王某去世多年后才提出继承要求,但其他子女以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该子的请求权已过时效,不再予以保护。
李某在其父亲去世后,一直未主张继承权。几年后,当他想行使权利时,其他亲属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理,确认李某确实未在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驳回了他的诉求。
在继承权纠纷中,诉讼时效的规定至关重要。继承人应当及时了解自身权利,并在法定时效内积极行使。一旦时效经过,法律将不再保护其权利。这既维护了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也促使继承人及时主张权利,避免纠纷长期拖延。同时,继承人在知晓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时,应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以获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