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的钱还不上,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般是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所以是不需要坐牢的。
但要是在对方起诉了之后,借款人恶意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定的,这个时候有很大可能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坐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王某向李某借款 5 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限期还款,但王某仍未履行。后经查明,王某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最终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借给赵某 10 万元,赵某一直未能还款。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赵某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张某协商,并制定了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赵某避免了可能涉及的刑事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避免被认定为恶意不执行。一旦涉及到法院判决,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债权人在遇到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手段。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