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案例一:某男子在公园内对一名不满 14 周岁的女孩进行搂抱、亲吻等行为,经群众举报后被警方抓获。最终,该男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一名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对班级内的多名男童实施抠摸等猥亵行为,后被学校发现并报警。该教师被法院判处较重的刑期。
在这些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他们以满足私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了淫秽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对于此类犯罪,必须予以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有类似行为,应及时报警,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