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钱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支付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支付的彩礼没有明确的约定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李先生和张女士结婚,李先生在结婚前给了张女士一笔彩礼。后来两人感情不和离婚,李先生要求分割这笔彩礼。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彩礼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支付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
又如,王先生和赵女士婚后,王先生的父母给了他们一笔钱作为彩礼,且没有明确约定这笔钱的归属。在离婚时,这笔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纠纷。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判断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支付时间和是否有明确约定。对于领取结婚证之前支付的彩礼,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领取结婚证之后支付且无特别约定的,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同时,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对于彩礼等财产问题也应尽可能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