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情形的,捉奸证据可以作为要求损害赔偿的证据。另外捉奸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证据之一,对于判决离婚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李某与张某的婚姻中,李某发现张某出轨,通过跟踪拍摄等方式取得了捉奸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该证据被法院采纳,李某据此获得了相应的损害赔偿,并且法院也因该证据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王某与赵某的婚姻纠纷里,王某掌握了赵某的捉奸证据,这一证据有力地证明了赵某存在过错,在离婚判决中,对王某争取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起到了关键作用。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捉奸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在获取和使用该证据时,需注意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否则可能无法被采纳。同时,即使有捉奸证据,也应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举证和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离婚诉讼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复杂情况,当事人应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