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结案后有可能三个工作日后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也有可能会需要结案两年之后可以从银行贷款。具体结案后是否可以从银行贷款,与结案时法院是否将案件当事人纳入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有关。
法院结案之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字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时,就可以申请银行贷款,一般是在结案之后三个工作日删除。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期限还未删除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删除其在名单上的名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案例一:李某因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结案后三天其名字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移除,随后他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到了贷款。
案例二:张某的案件结案两年后,其信息才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在此期间他一直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法院结案后能否从银行贷款确实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密切相关。当事人应关注自身案件的进展和相关信息的处理情况,若存在不合理的延迟,要及时依据法律规定采取行动。同时,银行在审核贷款时也会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在实际操作中,各方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