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李先生和王女士在结婚前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约定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李先生经营生意获得了丰厚收益,王女士则主要照顾家庭。后来李先生生意上遇到困难,向外借款但未告知对方此为个人债务。债权人要求李先生和王女士共同偿还。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和王女士签订的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婚后各自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但李先生对外所负债务,由于债权人并不知晓他们之间的约定,不能以李先生的个人财产清偿,而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也提醒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对于债务等问题应明确约定并告知相关第三人,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张某和赵某在恋爱期间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婚后房产归张某所有,赵某享有居住权。结婚多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赵某主张房产有自己的份额。
此案例中,婚前协议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和赵某的居住权,应按照协议执行。虽然赵某对房产有一定感情和付出,但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赵某不能单纯依据婚姻关系而主张房产份额。双方应尊重婚前协议的约定,依法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这表明婚前协议在保障双方权益和明确财产分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签订时应谨慎考虑并确保条款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