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年终奖也要被扣,员工被辞退,可以向公司索取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以要一月的补偿金,补偿金不能超过12个月的工资。年前辞退,肯定不会给年终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临近年底时被公司辞退,公司拒绝支付年终奖。小张认为自己为公司付出了努力,不应被扣除年终奖,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在年底辞退员工且不支付年终奖的做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被辞退是有权获得相应经济补偿金的。而年终奖是否应发放,需综合考虑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在该年度的工作表现等因素。不能仅仅因为员工被辞退就一概而论地扣除年终奖。如果公司的规定或做法与法律规定相悖,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李在一家企业工作满一年后被辞退,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经济补偿金和年终奖。小李遂将公司诉至法院。
从法律角度来看,小李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依法应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至于年终奖,公司应提供明确的依据说明不予发放的合理性。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小李关于经济补偿金和年终奖的诉求。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员工的关系时,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