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案例一:小张是某公司的员工,经常被要求在工作日加班,但公司仅按照正常工资支付给他。小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按照 1.5 倍的标准补发小张的加班工资。
案例二:在法定节假日,某企业安排员工小李加班,却未按照 3 倍工资支付。小李依法提起诉讼,获得了相应的加班工资补偿。
在实际中,许多用人单位可能会忽视或故意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及时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邮件等,以便在需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