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1.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案例一:甲公司研发了一种新型的制造工艺,并申请了发明专利。后发现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工艺,甲公司遂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侵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例二:丙公司设计了一款独特且极具美感的产品外观,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丁公司模仿该外观推出类似产品,丙公司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为由将丁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丙公司的诉求。
在专利保护中,明确发明创造的类型和范围至关重要。如案例一中,发明专利为甲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其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案例二则显示了外观设计专利对于独特外观的保护作用,有力地制止了侵权行为。企业和个人应重视专利的申请和保护,以确保自身的创新成果不被他人非法利用,在遭遇侵权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全社会也应增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