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张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并未及时去办理登记备案。后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纠纷,李某以合同未登记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未办理登记备案,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王某与赵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超过三十日才去办理登记备案,被相关部门予以警告。之后王某意识到及时备案的重要性,在后续的租赁中都能按时办理。
在房屋租赁中,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上述案例,未及时备案可能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而超期备案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措施。租赁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若在租赁过程中出现纠纷,应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