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在本罪中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案例一:某化妆品销售商长期销售一款未经严格检测的化妆品,导致多名消费者出现严重的皮肤过敏和红肿现象,其中一名消费者因容貌受损而陷入抑郁,最终该销售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一商家明知所售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继续销售,致使部分消费者头发大量脱落,对生活造成极大困扰,该商家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确定销售者是否明知化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是否造成了法律所规定的严重后果。对于销售者而言,必须要严格把关所售产品的质量,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忽视消费者的健康。而对于消费者,一旦发现因使用化妆品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以确保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