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案例一:小李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几个月后,小李因工受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遇到了诸多困难。最终,小李通过其他证据艰难地证明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但过程十分曲折。
案例二:某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了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其中一些条款模糊不清,对员工的权益保障不够明确。后来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就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了争议,给双方都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和员工都至关重要。企业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在后续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案例一所示。而合同文本的规范和明确性也非常重要,企业不能随意制定不清晰或不利于员工的合同,否则如案例二,容易引发争议和矛盾。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规范地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合法、明确的文本,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同时,员工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关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