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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瑞律网整理发布 95°c 2025-01-20
导读:婚姻家庭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一、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判决依据;四、其他相关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判决依据;

四、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举例说法】

案例一:王某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后,不到六个月又以同样理由起诉,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案例二: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分居未满二年就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离婚条件,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比如像案例一中的情况,原告撤诉后短时间内又起诉,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必然得不到法院支持。而在案例二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未满足,法院作出的判决也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当事人要明晰法律规定,不可盲目起诉,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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